日文契約解析|「懲罰性違約金 (違約罰)」條款怎麼寫?(範本與注意事項)
- 吳承諺律師(Simon Wu)

-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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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7月6日

上一篇解析了「賠償額預定性違約金(損害賠償額の予定)」,這一篇,來看看「懲罰性違約金(違約罰)」。
考量商業合作中出現違約,除了彌補實際損失,還能有額外的「懲罰」來嚇阻對方。
一起來看看違約金條款的關鍵日文用語!
日文契約條款呈現
日文原文 (契約範例): 第〇条(違約罰)
相手方が本契約に違反した場合には、違約罰として金100万円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なお、当該違約罰とは別に、実際に発生した損害額の賠償を請求できるものとする。
中譯:
第〇條(懲罰性違約金)
他方若違反本契約,應支付100萬日圓作為懲罰性違約金。
此外,除該違約金之外,仍得就實際發生之損害請求賠償。
關鍵用語深度解析
句型解構
「違約罰として」:字面意思就是「作為懲罰性違約金」,助詞「として」在這裡定義了支付這筆錢的「名目」或「性質」。
「とは別に (とはべつに)」,「と」(和) +「は」(助詞) +「別に」(另外地、分開地)。組合起來就是「與...分開計算」、「除...之外」。
關鍵用詞
「違約罰(いやくばつ)」 = 懲罰性違約金。
「実際(じっさい)」 = 實際。
「賠償(ばいしょう)」 = 賠償。
契約用語和日常用語的比較
「違約罰」是法律上用於懲罰違約行為,而不僅僅是填補實際損失。日常溝通時,可以直接用「罰金(ばっきん)」或「ペナルティ(penalty)」來表達這種「犯錯要付的錢」。
「なお」是書面語的「此外、另外」,日常對話中,我們會用「ちなみに(順帶一提)或「あと」(還有)來引入補充說明。
從台灣律師視角來看
懲罰性違約金條款的核心概念是規定違約金和實際損害賠償可以同時存在並分別請求。
「違約罰」,從文字來看就有懲罰性的意味,即使實際損失不大,這筆固定金額的罰金仍然需要支付,並且受損方還可以再就實際損失部分進行請求。這通常出現在那些對特定行為有高約束要求、需要強力嚇阻違約的合約中。
特別提醒:然而,這樣的懲罰性約定若金額過高,很有可能被法院酌減,或認定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必須注意並說明約定嚇阻的合理性。
🎸 作者簡介:F&W法庭外見-吳承諺律師,N1日語能力者,資深動漫愛好者。堅信『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興趣こそが、最強の師匠だ!),秉持著『震えるぞハート!燃え尽きるほどヒート』的熱情,致力於開發結合娛樂的語言學習方法,以及打造直擊內心、易於理解的法律商務戰略。
免責聲明:本文專注於日文契約的語言理解,如有實際涉及日本當地法規的具體適用,請諮詢日本執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