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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披薩等 4 小時不能退?從必勝客跨年夜的披薩爆單之亂,看連鎖加盟店管理、遲延責任、危機處理談判

  • 作家相片: 吳承諺律師(Simon Wu)
    吳承諺律師(Simon Wu)
  • 1月3日
  • 讀畢需時 4 分鐘

餐飲老闆必知菜單品名不要寫【健康】
溫興提醒:2026跨年夜爆單問題,重新檢視IT與法務結合的重要,加強危機處理SOP

【開場觀念釐清】法律上的「遲到」,不只是晚點給就好


在進入新聞事件的分析之前,我們必須先打破一個常見的誤區:「遲到」在法律上,並不是賠點錢或晚點給就能了事。


一般情況下,廠商晚給貨稱為「給付遲延」,消費者通常需先「催告」(提醒廠商),若廠商仍不履行,才能解約(民法第 254 條)。


但在某些特殊時刻,時間本身就是契約的靈魂。 民法第 255 條特別規定了「定期行為」:意「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之目的」。


  • 白話文: 訂做的結婚蛋糕,婚禮結束後才送到,蛋糕再好吃也沒意義了。

  • 法律效果: 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不需要催告,可以直接解除契約並請求賠償。


理解了這一點,你就能看懂這次跨年夜披薩爆單事件,為什麼店家不能拒絕退單,因為跨年晚餐具有特殊的「時間利益」。店家既然開放預定取餐時段,就代表雙方對「準時」有絕對嚴守履行的合意,也知道對此取餐時間的重要性,遲到一下下或許還能忍忍,但超過30分鐘還不給退單退費,消費者會願意陪店家一起跨年嗎?


此外,若店家明知產能不足仍開放網路預訂、持續接單,這不僅是肯定違約,更可能涉及「廣告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恐將面臨公平會的高額行政裁罰風險。



【披薩爆單事件摘要】


讓我們快速回顧這起引爆消費者怒火的跨年慘案:

  • 【時間】:2025 年 12 月 31 日(跨年夜)。

  • 【地點】:必勝客門市。

  • 【事件】:大量民眾透過 App 預訂晚餐,現場卻延遲 2~4 小時。門市大排長龍,系統顯示「已接單」卻無法出餐。

  • 【爭議點】

    • 晚間 8 點還在處理下午 4 點的訂單。

    • 現場拒絕退單,強迫消費者在寒風中等待。

    • 消費者拿到餐點時已冷掉,錯過聚餐黃金時機。

    • 網友自嘲:「差點以為要在必勝客門口跨年。」

  • 【結果】:北市消保官認定業者「違約」,要求說明並賠償。



【律師觀點:法律與商業分析】

從法律與商業的角度,這場爆單混亂暴露了三個核心問題:


1. 法律層面:明確違約與「拒絕退單」的違法性

  • 契約成立與遲延: 消費者下單付款時,契約即成立。未依約定時間交付,即構成民法第 229 條之給付遲延。

  • 定期行為的適用: 這是本案核心。跨年晚餐具有強烈的「時間要素」,消費者可依民法第 255 條主張,因遲延導致契約目的不達,直接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 拒絕退單的代價: 現場拒絕退單,強迫消費者在「無實益」的狀況下繼續等待,這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當訂單系統顯示「接單成功」並給出具體取餐時間時,消費者是因為相信這樣的承諾才放棄選擇其他美食,這種信任的濫用,是引爆怒火的導火線。


2. 營運層面:產能評估失準

企業經常為了極大化營收,忽視了「履約能力」的物理限制(例如人事、設備不足),接單系統未設上限,導致訂單量遠超現場產能。


3.營運層面:危機止損機制的欠缺 

店長或店員顯然沒有得到總部授權可以「當機立斷退款賠償」,若能在第一時間對消費者提出「全額退費」甚至贈送折價券,大部分消費者會選擇離開,他們可以選擇去買鹹酥雞或是過年蕎麥麵,人潮壓力即可緩解,也就是說,僵化的制度導致了現場營運和店家商譽的崩壞。



 商務法律解決方案

針對此類事件,身為商務律師,我會建議消費者與企業主應分別採取以下策略:


【給消費者:如何主張權利?】

  1. 解除契約與退費: 強力主張該筆交易為「定期行為」,時間一過即失去利益,直接要求解約退款。

  2. 損害賠償的擴張: 雖然目前台灣實務較難對此請求「精神慰撫金」(跨年夜等不到餐的心情受損),但若因此必須緊急高價購買替代食物,該「價差」屬於所受損害,有機會依法求償。

  3. 集體談判籌碼: 單一力量小,但透過向消保官申訴進行「通案處理」,實質上就是集體談判,利用輿論壓力迫使業者提出較優的補償方案(如折價券或現金補償)。


【給企業主:如何預防與止損?】

  1. IT 與法務的深度結合: 訂單系統必須設定「動態產能上限」,確認系統有防呆機制,避免締結「根本無法履行」的合約。

  2. 建立即時停損與危機處理SOP: 當延遲超過臨界點(如 30 分鐘),第一線主管必須擁有「無條件退款+小額補償」的權限。善用談判心理學:人在憤怒時需要的是「控制感」,立即退款讓消費者拿回選擇權,能有效降低報復心理(如負評、投訴)。

  3. 條款設計與風險預告: 雖然本次純屬人為疏失,但企業仍應在服務條款中完善「責任限制」或「不可抗力」條款,以防禦未來可能的極端狀況(如系統當機、天災發生),能主張不用負遲延責任。



【給經常爆單、加盟/連鎖化的餐飲創業者】

跨年夜爆單事件是一堂昂貴的商業法律課,它告訴我們:

企業不能只追求訂單量的「加法」,更要懂得風險控管的「減法」。


當系統設計、供應鏈管理與危機授權機制跟不上行銷的腳步,最終付出的代價(商譽與賠償)將遠超當晚的營收。


💡 爆單與營運意外往往發生在一瞬間,但法律風險的防範卻需從長計議。無論您是面臨消費爭議的餐飲業者,或是正在規畫連鎖加盟體系的創業者,我們都能提供專業的合約審閱、營運法律諮詢及危機處理 SOP 設計。





作者簡介:F&W法庭外見-吳承諺律師,N1日語能力者,資深動漫愛好者。堅信『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興趣こそが、最強の師匠だ!),秉持著『震えるぞハート!燃え尽きるほどヒート』的熱情,致力於開發結合娛樂的語言學習方法,以及打造直擊內心、易於理解的法律商務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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